政策法规
《GNSS导航信号采集回放仪校准规范》颁布实施
时间:2019-08-21 12:00  浏览:330
  本规范依据JJF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编写,相关术语及测量不确定度评定遵循、JJF 1059.1-2016《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

  引用文件

  《GB/T 19391 全球定位系统术语及定义》

  《JJG180《电子测量仪器内石英晶体振荡器》

   GNSS导航信号采集回放仪能够采集卫星导航信号,并将采集到的信号进行存储、回放,其原理框图见图1,主要由AD转换、DA转换、上变频、下变频、CPU处理、数据存储、系统时钟、输入/输出单元等构成。通过采集回放真实环境中的卫星导航信号对导航终端进行测试,是一种介于模拟测试和真实测试的补充。

  采集回放频点

  GNSS采集回放仪应能采集和回放其标称的卫星导航系统GPS、BDS、GLONASS和GALILEO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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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测量标准及其他设备

  信号发生器

  频率:1GHz~3GHz,最大允许误差:±5×10-8;

  功率:范围:-120dBm~0dBm,最大允许误差:±(0.5dB~2dB)

  频谱分析仪

  频率:10kHz~8GHz,最大允许误差:±1×10-7;

  功率:范围:-120dBm~10dBm,最大允许误差:(1~3)dB

  测量接收机

  频率:10kHz~8GHz,最大允许误差:±1×10-7;

  功率:范围:-130dBm~10dBm,最大允许误差:±0.2dB

  GNSS导航模拟器

  频点:包含采集回放仪支持的GPS、BDS、GLONASS频点;

  功率:输出范围 (-150~-50) dBm;最大允许误差:±2dB;

  伪距:±0.05m。

  GNSS导航接收机

  频点:包含采集回放仪支持的GPS、BDS、GLONASS频点;

  定位偏差:小于5m。

  频标比对器

  频率:1MHz、2MHz、5MHz、10MHz、,1秒比对不确定度: 1×10-11

  通用计数器

  频率:1MHz~3GHz,最大允许误差:±1×10-8

  参考频率标准

  频率:1MHz、2MHz、5MHz、10MHz、,频率准确度: 1×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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