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绝对重力仪校准规范》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时间:2019-08-14 15:53  浏览:234
  本校准规范适用于测量范围在(9.77~9.83)m/s2的绝对重力仪的校准,它规定了绝对重力仪校准的计量进行校准时的计量特性、校准条件、校准项目、校准方法、校准结果的处理及复校时间间隔。
 
  绝对重力仪是国际上研制用来直接测量重力加速度值的主要精密计量仪器,精确的重力值g对大地测量、地球物理和精密计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光学干涉法中,角锥棱镜自由下落的距离通过激光干涉法得到,等于干涉条纹数N乘以激光半波长λ/2,单位为“米(m)”。光学干涉法中,落体自由下落的时间,对应于落体自由下落距离的时间间隔由原子钟的时钟信号所得到,单位为“秒(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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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不确定度的B类评定

  基于光学干涉原理的绝对重力仪标准不确定度的B类评定来源通常有:激光器、原子钟、测量光垂直性、落体旋转效应、光线发散性、有效高度的测量、电子线路影响、电磁影响、光速有限修正、大气压修正、科里奥利加速度修正、重力固体潮汐修正、极移修正、激光衍射效应修正、自引力修正、仪器反弹效应修正等。

  原子重力仪标准不确定度的B类评定来源通常有:激光波长、原子钟、拉曼光垂直性、探测噪声、拉曼光光强噪声、振动噪声、拉曼光高频相噪、量子投影噪声、单光子频移修正、双光子频移修正、二阶塞曼频移修正、射频相移修正、拉曼光波前弯曲修正、科里奥利力相移修正、光速有限修正、大气压修正、重力固体潮汐修正、极移修正等。

  具体到每台绝对重力仪,需以厂家或研制方给出的标准不确定度的B类评定来源及评定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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