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近岸海域水质监测技术规范》意见征求由生态环境部发布
时间:2019-07-05 11:35  浏览:239
  本标准适用于近岸海域水质、河口及咸淡混合水域水质监测(不包括入海河流入海断面的入海污染物监测)。用于容器准备和洗涤、样品采集、前处理、现场测试、实验室分析和质量控制。

近岸海域水质监测一般要求

近岸海域水质监测的必测项目为 GB 3097 规定的项目(放射性核素和病原体除外)、水深、盐度、叶绿素 a、实际采样经纬度等;选测项目包括氧化还原电位、硅酸盐、水文和气象参数等;叶绿素 a 相关分析和质量控制要求参见 HJ 442.6(7.3)

海水样品检测项目

pH、水色、粪大肠杆菌群、悬浮物、浊度、溶解氧、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硝酸盐氮、活性硅盐酸、种有机碳、有机氯农药、有机磷农药、氰化物、硫化物、氯化物、重金属、汞、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挥发性酚、六价铬、总磷、总氮、氯化物、盐度、硒、叶绿素 a等等。

海水采样标准

水样分装顺序的基本原则是:不需过滤的样品先分装,需过滤的样品后分装。一般按悬浮物和溶解氧(生化需氧量)→pH→营养盐→重金属→化学需氧量(其他有机物测定项目)→叶绿素 a→浮游植物(水采样)的顺序进行;如化学需氧量和重金属汞需测试非过滤态,则按悬浮物和溶解氧(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其他有机物测定项目)→汞→pH→盐度→营养盐→其他重金属→叶绿素 a→浮游植物(水采样)的顺序进行;

近岸海域水质常规监测项目常用质控方法

温度计的校准、pH 计校准、电化学探头法现场测试仪器校准、快速测定的仪器校准.

水文气象项目观测方法

风速风向仪测定法、干湿球温度计测定法、空盒气压表测定法。

水质监测项目分析方法

比色法、盐度计法、温盐深仪(CTD)法、水质 溶解氧的测定 电化学 探头法、水质 溶解氧的测定 光学传感器法、荧光分光光度法、分光光度法、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无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总有机碳仪器法 GB 17378、水质 有机磷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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