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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编录的《福建省省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名录》向社会公布
时间:2019-05-30 08:54  浏览:238
       近日,省市场监管局编录的《福建省省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名录》向社会公布。按照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和部署,围绕新福建高质量发展需求,以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等法定计量机构为主体、国防和授权计量机构为补充的计量技术机构共依法建立和保存省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339项,覆盖几何量(长度)、热工、力学、电磁、无线电、时间频率、声学、光学、化学和电离辐射等10大计量专业领域。其中,力学、光学等领域的部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处于全国乃至世界领先水平。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是经过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批准后,统一本地区量值、实施计量监督的依据,是国家质量技术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证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准确可靠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作为国家计量体系核心组成部分和全省量值溯源体系源头的省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如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承担并自主研制成功的原国家质检总局重大科研项目“60MN叠加式力标准机”,是目前世界上量程最大、准确度最高的超大力值力标准机,关键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国家科技部重大仪器专项“高精度衡器载荷测量仪开发和应用”项目解决了大型衡器检定难的问题,项目成果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填补国际建议R76独立辅助检定装置的空白。

  此次《福建省省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名录》的公布,可为全社会提供统一量值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官方权威信息,使社会各界对我省计量事业更加了解、更加关心、更加支持,共同推动计量事业健康发展,为推动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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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组建的,作为统一本地区量值的依据,并对社会实施计量监督具有公证作用的各项计量标准。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与部门、企事业单位计量标准的区别在于,在处理计量纠纷时,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仲裁检定出具的数据具有法律效力。部门、企事业单位计量标准要想取得上述法律地位,必须经有关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专门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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