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生态环境部审核通过《尾矿库技术指南》等四项技术规范
时间:2022-04-29 16:00  浏览:135
  4月28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承接“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核发”审批事项、《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废物库选址、设计与建造技术规范》(以下简称《废物库技术规范》)、《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技术指南》(以下简称《尾矿库技术指南》),以及《化学物质环境管理 化学物质测试术语》《废塑料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等四项技术规范(以下简称《四项技术规范》)。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实施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审批、规范倾倒行为,是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也是积极保障沿海地区重大项目建设、服务“六稳”“六保”的有力抓手。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从生态环境部承接倾废许可证审批事项,是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的必要举措,有利于倾废单位就近申请办理许可证、流域海域局就近做好服务和监管,有利于审批与监管有机结合,形成权责统一的海洋倾废管理体制机制。要统筹做好海洋倾废管理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力做好许可证审批事项转交后续工作,确保海洋生态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要加强组织协调,指导各流域海域局顺利承接审批事项,向社会公告许可证审批事项转交后的具体受理办理信息,实现工作平稳衔接。要明确倾废许可证审批和倾倒区监管要求,监督指导各流域海域局严格审核把关,规范办理流程。要继续用好海洋倾废监管系统,加强与中国海警局日常协作配合,不断完善监管机制,有效震慑违法违规倾废行为。
  
  会议强调,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废物库的选址、设计、建造及运行管理,事关核与辐射安全,加强相关活动的规范化管理对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制定出台《废物库技术规范》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保障放射源安全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放射性废物库选址、工艺设计、辐射防护设计规范化标准化的务实行动。要加强宣贯解读和培训,确保《废物库技术规范》有效实施运用。要加强监管,确保放射性废物库选址、设计、建设以及运行阶段全过程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坚决守牢辐射环境安全底线。要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不断健全安全标准,构建严密安全的放射性废物库监管网络体系。
  
  会议指出,我国尾矿库数量多、分布广,生态环境风险高,监管难度大。制定出台《尾矿库技术指南》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完善尾矿库环境管理基本制度体系的现实需要,对规范和加强尾矿库管理、有效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具有重要意义。要加强宣贯培训,针对重点地区开展指导帮扶,推动地方和企业理解好、把握好、落实好尾矿库环境管理制度要求。要压实各方责任,指导相关企业开展尾矿污染隐患自查自纠,督促地方加强尾矿库环境监管,切实消除风险隐患。要扎实开展尾矿库污染治理,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推动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常态化,不断提高尾矿库污染防治水平。
  
  会议强调,强化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任务。制修订《四项技术规范》,是完善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管理制度、推动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的必然要求,有助于增强企业责任意识,提升污染防治水平,引导相关行业规范化、清洁化发展。要做好宣贯培训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和技术支持,确保企业准确理解把握政策要求,推动《四项技术规范》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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