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恳请支持建设重庆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的函》(渝府函〔2021〕121号)收悉。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4号)部署,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发展的通知》(国科办区〔2020〕50号),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支持重庆市建设重庆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示范区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示范区建设要围绕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和重庆市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求,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和模式,推动重大创新成果转移转化,构建协同开放共享的成果转移转化格局,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为实现科技自立自强和决胜迈进创新型国家行列发挥积极作用。到2025年,力争建成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区,成为西部地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重要承载地和辐射源。
二、示范区以重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为建设主体,通过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探索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创新,营造有利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政策和制度环境,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能和水平。积极构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加速发展环大学创新生态圈,加快建设技术转移机构,不断壮大技术转移人才队伍。积极推进科技成果区域协同转化,高水平建设西部(重庆)科学城,高标准打造两江协同创新区,建设一体化技术交易市场。以科技成果产生转化应用为主抓手,加速产业迭代升级,持续推动科技成果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重庆由“制造重镇”迈向“智造重镇”“智慧名城”。
三、要建立健全示范区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加大科技投入,强化协同推进,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培育良好环境,把各项保障措施抓实抓好。
四、科技部将积极支持示范区建设工作,协调研究解决相关政策问题,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政策措施并予以推广。建立监测评估机制,跟踪评估示范区建设进展情况,示范区建设期满将进行评估验收。
科 技 部
2022年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