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工作规范(试行)》(国科办资〔2018〕107号)和《科技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综合绩效评价财务管理的通知》(国科办资〔2021〕137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我中心已完成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工作。现将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结论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月3日。对于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个人提交的材料需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提交的材料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联系人:王兰英
联系电话:010-58884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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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