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17〕152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21〕178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重点专项2021年度指南拟立项项目信息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21日至2021年12月25日。对于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个人提交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提交的材料请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联系人:裴志永 联系电话:010-58884898/4887
传真:010-58884889
电子邮箱:mine@acca21.org.cn
附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重点专项2021年度指南拟立项项目公示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