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规范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生态环境部组织起草了《海底电(光)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征求意见稿)》(见附件2)。现印送给你单位,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于2021年12月30日前反馈生态环境部。
联系人:郝杰华、郑彤
电话:(010)84757027、65645527
传真:(010)84757030
邮箱:pg2@acee.org.cn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pdf
2.海底电(光)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征求意见稿)
3.《海底电(光)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12月10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更多详情,请登录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查询。
节选《海底电(光)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征求意见稿)》部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