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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公布了2021年中央级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
时间:2021-12-11 13:20  浏览:212
  12月9日,科技部公布了2021年中央级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总体看来,与2020年相比,参评单位对开放共享更加重视,管理和共享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
  
  本次评价考核依托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国家网络管理平台),以法人单位为考核对象,以客观数据为基础,强调提高运行使用效率,强调法人单位主体责任,强调减轻科研单位负担,通过专家咨询和现场核查,形成考核结果。共有25个部门346家单位参加评价考核,涉及原值50万元以上科研仪器共计4.2万台(套),其中原值1000万元以上的359台(套),涵盖同步辐射光源、加速器、科考船、风洞等重大科研基础设施86个。
  
  总体看来,与2020年相比,参评单位对开放共享更加重视,管理和共享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参评的科研仪器年平均有效工作机时为1278小时,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统一管理的仪器入网比例为98%,92%的参评单位建立了在线服务平台。参评的86个重大科研基础设施运行和开放共享情况较好,在支撑国家重大科研任务、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显着成效。
  
  同时,通过评价考核,也发现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单位管理机制不健全,仪器利用率水平不高。二是仍有26家单位未按要求建立在线服务平台,仪器管理水平不高。三是少数单位对仪器购置缺乏统筹管理,仍然存在低效购置现象。
  
  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等50个单位管理制度规范,科研仪器设备运行使用效率高,对外开放共享成效明显,考核结果为优秀。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等100个单位管理制度比较健全,运行使用效率较高,对外开放共享成效较好,考核结果为良好。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等188个单位达到了开放共享的基本要求,考核结果为合格。东北师范大学等8个单位开放共享情况较差,存在重视不够、统筹管理不力、通用仪器利用效率低、制度建设缺失、实验队伍支撑薄弱等不足,考核结果为较差。
  
  按照《意见》有关规定,对考核结果优秀和良好的单位予以表扬,并给予后补助经费奖励。对考核结果较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要求限期一年整改,一年后整改不到位的,将核减相应仪器设备购置经费。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意见》精神和《中央级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管理办法》要求,督促指导所属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切实加强科研设施与仪器建设和购置的统筹规划,规范科研设施与仪器运行和开放管理,加强高水平专业化的实验技术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水平。
  
2021年中央级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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