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做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之修订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制订任务,《平台式动态相对重力仪校准规范》目前已经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重力测量研究重力随着空间、时间的变化以及变化规律。重力场的空间分布特征和分布规律反映近地空间的物质质量分布、密度分布的状态、性质、特征和规律。重力测量数据用于大地测量、地球内部构造研究、资源勘探、工程建设、灾害预防以及国防技术应用。为了获取重力测量数据资料,重力测量仪器成为重要的基本研究内容。
国内已开展了以高精度加速度计或者以零长弹簧为核心敏感元件的平台式动态相对重力仪研制和测试方法研究,正在逐步扩大在舰船/飞机上批量应用,产品已经开展动态重力测量作业,对其测量量值的客观和科学的评价已经提到议事日程。目前,对于平台式动态相对重力仪缺乏统一有效的校准规范和标准,研究单位分别从自研仪器的特定原理出发,自行设计测试与处理方法,不具有普适性,无法实现对平台式动态相对重力仪性能的统一评判和检定,需要编制平台式动态相对重力仪校准规范,以利推动平台式动态相对重力仪研发良性发展,并为今后的测量作业、应用提供标准保障。
本规范依据JJF 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JJF 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编制。
本规范在制订过程中参照国家标准GB/T 20256-2006《国家重力控制测量规范》、GB/T 17944-2000《加密重力测量规范》标准的要求、术语、符号与定义,以及相关的技术要求、技术指标和测试方法。在本规范中数据处理中,引用了GB/T 17944-2018《加密重力测量规范》进行固体潮改正计算。本规范给出了校准平台式动态相对重力仪计量特性的校准条件、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
本规范引用下列文件:JJF 1059-2012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JJF 1071-2010 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GB/T 3102.1-1993 空间和时间的量和单位;GB/T 17159-2009 大地测量术语;GB/T 17944-2018 加密重力测量规范;GB/T 20256-2019 国家重力控制测量规范。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在本规范编制日期之前的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适用于本规范。
一般校准条件:
除另有规定外,应在下列条件下进行测量和试验:温度:15oC~35 oC;相对湿度(RH):20%~80%(无凝露)。
校准方法:
在进行标度因子校准前,需测定重力仪的零点漂移,按6.3条件执行以下步骤:
——按使用说明书规定流程启动重力仪,完成稳定平台姿态与当地地理坐标系对准;
——重力仪预热时长符合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
——将重力仪转换到重力测量状态,以1s时间间隔录取重力测量值;
——重力测量有效数据的连续录取时长不少于72小时(不含预热时间);
——重力测量数据经固体潮改正后,计算零点漂移;经零点漂移改正后计算零漂改正残余漂移误差和零漂改正残余漂移误差的限差。
校准结果表达:
经校准的平台式动态相对重力仪,填发校准证书并给出校准结果及测量不确定度。校准证书或报告至少应包含以下信息:
——标题:“校准报告”;
——实验室名称和地址;
——动态标校重力点描述;
——证书或报告的唯一标识(如编号),每页及总页数的标识;
——客户的名称和地址;
——被校准对象的描述和明确表示;
——进行校准的日期,如果与校准结果的有效性及应用有关时,应说明校准对象的接收日期;
——校准所依据的技术规范的表示,包括名称及代号;
——校准环境的描述;
——校准结果及测量不确定度的说明;
——校准证书或报告签发人的签名、职务或有效标识;
——校准结果仅对被校准对象有效的声明;
——未经校准单位书面批准,不准部分复制证书的声明。
复校时间间隔:
建议复校时间间隔为一年。送校单位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和重力仪状态自主决定缩短复校时间间隔。在仪器受到强烈震动或者检修后应进行复校。
依据JJF 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本规范内容包括:范围、引用文件、术语和计量单位、概述、计量特性、校准条件、校准方法、校准结果表达、复校时间间隔以及附录等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可在运动载体上实施重力测量的平台式动态相对重力仪的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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