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中央网信办有关负责人就《建设指南》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时间:2021-09-22 09:42  浏览: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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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办公厅、秘书局)联合印发《数字乡村建设指南1.0》(以下简称《建设指南》)。中央网信办有关负责人就《建设指南》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建设指南》出台的背景?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工作。习 近 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要“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数字乡村是乡村振兴的战略方向,也是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内容。实施数字乡村战略,有助于发掘信息化在乡村振兴中的巨大潜力,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数字化生产力,加快弥合城乡“数字鸿沟”,促进城乡一体化融合发展,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力、提供新路径,让广大农民群众在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共享“数字红利”。
  
  2019年5月,中办、国办印发《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以下简称《战略纲要》),部署了数字乡村发展的十项重点任务。《战略纲要》印发以来,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组织开展国家数字乡村试点,稳步推进数字乡村战略实施。各地区各行业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参与推动数字乡村建设,涌现出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应用场景和典型案例。但总体来看,全国各地数字乡村建设还处于持续探索阶段,部分地区存在发展思路不清晰、建设主体不明确、建设效果不突出、对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的带动作用不明显等问题。
  
  为深入实施《战略纲要》,解答各地数字乡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疑惑,扎实有序推进数字乡村建设,今年初,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乡村振兴局组织有关机构和地方启动了《建设指南》编制工作,提出了数字乡村建设的总体参考架构以及若干可参考的应用场景,供各地区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时借鉴使用。
  
  问:请问《建设指南》对数字乡村建设提供了哪些指引?
  
  答:《建设指南》根据《战略纲要》重点任务和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围绕“为什么建、怎么建、谁来建、建成什么样”的问题,系统搭建了数字乡村建设的总体参考框架,明确了各类应用场景的建设内容、建设主体任务、注意事项等关键要素,分别从省、县两级层面给出指导性建议。此外,《建设指南》还总结提炼了地方探索出的有益经验和做法,使总体参考架构和应用场景相互融合,建设模式与典型案例相互呼应,对数字乡村建设的可参考路径进行了系统阐释和较为详细的指引。
  
  《建设指南》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数字乡村建设的总体参考架构。主要包含了信息基础设施、公共支撑平台、数字应用场景、建设运营管理和保障体系建设几个方面。其中,信息基础设施是数字乡村建设的物理基础,包括网络基础设施、信息服务基础设施、以及水利、电力、交通等传统基础设施的数字化升级。公共支撑平台是数字乡村建设的系统基础,包括公共数据平台和各类应用支撑平台。数字应用场景是数字乡村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智慧农业、农村电商、智慧党建、“互联网+政务服务”、农村普惠金融等领域的一些主要应用。建设运营管理是数字乡村建设采用的发展模式和机制,以及规划设计、组织实施、技术标准、网络安全和评价考核等。保障体系是数字乡村建设的必要支撑,包括组织领导、机制保障、政策支持、人才支撑、氛围营造五个方面。
  
  二是数字乡村建设应用场景及关键要素。《建设指南》针对每个应用场景给出了建设内容、省级层面任务、县级层面任务、注意事项等四个方面的建议。其中,建设内容包括该场景需要应用的技术手段、采取的举措以及实现的功能等。省级层面主要是统筹开展一些整体性、共性工作。县级层面主要是开展一些具体性、实操性工作。注意事项包括该场景需要遵循的原则和标准,结合当前探索中发现的经验教训,避免可能出现的风险和问题。
  
  三是数字乡村建设典型案例。在应用场景基础上,分别对应场景内容,提供了一些可参考、可复制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以便各地区更好对照借鉴,因地制宜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发展。
  
  问:各地方在应用《建设指南》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建设指南》涉及的应用场景较多,但我国广大农村地区自然条件差异大、发展水平不一、优势特点各不相同。各地在使用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本地发展实际,逐步探索出具有本地特色的数字乡村发展路径。
  
  一是优先选择契合本地区发展优势的应用场景。结合本地区的资源禀赋、已有基础、发展目标等方面,确定不同场景的建设优先级,有重点、有计划地进行数字乡村应用场景建设,避免照搬照抄。
  
  二是进一步明晰省、县不同层级之间的权责范围。根据不同场景的性质,进一步合理划分省、县之间的工作任务。宜由省级开展的平台类、资源类、基础设施类建设等基础性工作,均由省级统筹开展。对于不同覆盖层级的工作,明确省、县各自的权限和职责,确保上下联动和横向协同。
  
  三是注重打造多元共建的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多方力量,鼓励社会化多元投入,吸引企业、科研院所、社会团体共同参与场景构建和运营,推动产学研用合作,形成多元共建新局面,避免出现“政府一头热”现象。
  
  四是注重探索可持续发展的建设运营模式。各地区应立足本地实际和资源禀赋,选择合适的建设运营模式,避免不切实际的举债式发展和大拆大建。同时,应注重提高基层干部和农民的数字素养,加快培育数字乡村发展良好生态,进一步增强造血功能、激发内生动力,形成可持续发展机制。
  
  五是注重基础资源的互联互通及共建共享。数字乡村共性平台建设,尽量采取全省一体化方式,纵向上充分考虑国家-省-市-县-乡镇各级的信息互联互通,横向上注意统筹各相关部门涉农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避免系统、平台、应用、站点等方面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避免产生新的信息孤岛。
  
  问:未来对《建设指南》还有哪些考虑?
  
  答:目前,《建设指南》发布的是指南1.0版本,是首次发布的版本。数字乡村建设涉及农业农村、网络基础、数字经济、信息服务、生态环境、数字治理、网络文化等众多领域,是持续推进、不断演化的过程,需要随着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的不断深入,及时补充完善、调整修订,为各地区提供更精准、更符合现实情况的工作指引。今后,本指南将伴随数字乡村建设发展进程,在现有版本基础上挖掘更多优秀案例、总结更多典型模式、提炼更多可行路径,进一步完善指南内容、丰富应用场景,在探索实践中不断迭代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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