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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组织起草了《关于控制副产三氟甲烷排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时间:2021-09-04 09:29  浏览: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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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6年10月,《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第28次缔约方大会通过了《基加利修正案》,将包括三氟甲烷(HFC-23)在内的氢氟碳化物(HFCs)纳入管控范围。《基加利修正案》将于2021年9月15日对我国正式生效。为做好国内履约工作,依法开展HFC-23减排和管控,生态环境部根据《基加利修正案》规定的履约要求,组织起草了《关于控制副产三氟甲烷排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意见,于2021年9月1日前反馈我部,电子版请发至联系人邮箱。
  
  感谢支持。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 尚舒文
  
  电话:(010)65645595
  
  邮箱:zsc@mee.gov.cn
  
  附件:
  
  附件:1.关于控制副产三氟甲烷排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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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关于控制副产三氟甲烷排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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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8月24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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