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对《充电设施信息互联互通规范》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08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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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充电设施信息互联互通规范》(征求意见稿)部分内容:
本部分规定了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信息交换体系、公共信息交换、业务信息交换、交易过程信息交换、信息交换接口功能以及性能指标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不同运营商服务平台之间的充电服务信息交换,以及运营商服务平台与第三方服务管理平台之间的信息交换。
规范性引用文件:《GB/T 29317-2012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术语》、《GB/T 18391.1 信息技术数据元的规范与标准化 第1部分:数据元的规范与标准化框架》、《GB/T 25070-2010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T/CEC 102.4-2016 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信息交换 第4部分:数据传输及安全》、《T/CEC 102.4-2016 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信息交换 第4部分:数据传输及安全》等等。
充电站
同时为多辆电动汽车提供充电的场所,主要由三台及以上交直流充电桩,以及相关供电设备、监控设备等组成。
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资源信息
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中涉及的基本信息,包括设备标识、名称、位置、坐标、状态以及服务公示信息等。
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信息交换体系 体系结构
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运营商和充电站/桩运营商之间应在正常、安全、有效的原则下通过规范的接口进行信息交换,相互协同地向电动汽车用户提供充电服务。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信息交换体系结构如图1所示。
图 1 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信息交换体系结构
分层
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信息交换体系结构分3层,分别是用户层、数据平台层、数据交互层。
接口
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信息交换接口既存在于第三方服务管理平台与各运营商服务平台之间,又存在于各运营商服务平台之间。
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信息交换接口如表1所示。
交换机制
公共信息交换传输机制可采用订阅发布模式或查询模式,参与交换信息的平台双方,一方作为信息发布方,另一方作为信息使用方,信息发布方提供发布服务,信息使用方按照订阅发布模式或查询模式获得公共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