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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水务厅公开遴选《2021年海南省重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测项目》承担单位
时间:2021-07-09 09:38  浏览: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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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南水务厅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现向社会公开遴选《2021年海南省重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测项目》承担单位。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
  
  2021年海南省重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测项目。
  
  (二)项目内容
  
  质量监督检测是工程施工质量评价的有效手段,通过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对工程关键部位及施工重要环节开展质量抽样检测,有助于发现潜在的质量问题,为监督结论提供客观、有效的数据支撑,提高质量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海南省水务厅实施2021年海南省重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项目含南渡江迈湾水利枢纽工程、北门江天角潭水利枢纽工程、南繁基地(乐东、三亚片)水利设施工程。检测内容主要包括水利工程原材料、中间产品以及工程实体质量检测等。承担单位应提供每项重大水利工程符合规范要求的质量监督检测成果报告。
  
  (三)经费预算
  
  54万元以内,包含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差旅费、会议费、专家劳务费等。
  
  (四)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需提供2021年(1月至5月任意3个月份)的纳税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1年(1月至5月任意3个月份)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证明;
  
  4、申报人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范围包括:混凝土工程、岩土工程、量测工程、金属结构四个类别的甲 级;
  
  5、申报人具备检验检测机构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
  
  6、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填写《项目申请书》,提出工作思路、内容、方法、进度安排、经费预算等。申请书应加盖承担单位公章,一式五份邮寄或直接送至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11号九楼907办公室,(信封上需注明“××项目申报”并告知联系人)。电子版发至邮箱jgfyc_swt@hainan.gov.cn。
  
  (二)申报人必须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技术力量、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
  
  (三)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12日。(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
  
  (四)我厅将组织对项目申请书进行评审,择优遴选承担单位,并签订委托合同。
  
  (五)项目最终成果的产权归海南省水务厅所有,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
  
  三、其他事项
  
  (一)项目执行时间为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期间,我厅将视工作需要听取项目检测进展情况汇报。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由我厅建设运行管理与水旱灾害防御处黎女士负责,未尽事宜电话联系沟通(0898-65786201)。
  
  附件:
  
  1.海南省水务厅公开遴选项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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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评审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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