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建立了全面、系统的法律制度,为开展质量检验检疫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质量检验检疫机构的设置、职能,质量检验检疫的内容、范围乃至监管的方式方法,加拿大相关法律均有明确规定。联邦法案和与之相对应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形成了严密的法律体系,保障监管工作顺利展开。与此同时,加拿大非常注重法律的适应性:一方面,政府、众议院成员、私人和社会团体都有权提起立法动议,经过严密的立法程序,可对现行法律中的缺陷进行修补;另一方面,相关立法通常采取政府与利益相关方协商的模式,企业、行业协会代表乃至消费者都被给予一定的决策参与权,尽量协调各方利益,有利于法律法规的顺利执行。
构建三方共治的质量检验检疫治理体系
在整个监管系统中,政府并非是孤立的、游离于社会之外的监管者,而是整个监管系统的规则制定者,基于科学、专业监管的理念,将政府、企业、社会三者同时纳入监管体系,形成各司其职、共同治理的模式。标准化、计量、动植物和食品检验检疫方面分别由加拿大标准委员会(SCC)、加拿大计量局(MC)和加拿大食品检验署(CFIA)牵头,制定国家层面的标准或政策,同时三个政府机构通过授权、认证、吸纳志愿者等方式,使第三方单位等充分参与标准和政策的制定过程及部分监管工作,从而既能保证监管工作总方针的一致性、连续性和系统化,又能强化质量检验的权力制衡机制,减少监管漏洞,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形成监管合力,提高了监管效能。
制定并有效推动质量管理的标准化战略
加拿大标准委员会于1998年启动加拿大标准化战略,由工业、政府部门、非政府组织和标准制定组织的代表组成顾问委员会,在来自全国各地的标准化相关人员的参与下,于2000年首次制定了加拿大标准化战略,并于2005年进行了修订。该战略主要内容包括:国际方面,参加和影响国际标准的制定、修订,使加拿大受益并使国家与企业的利益不受影响;国内方面,通过制定标准,为加拿大的产品进入国际市场创造条件。通过宣传,使加拿大鼓励标准化运用于新的社会和经济领域,标准相关各方均能加入到标准化工作之中。加拿大标准委员会每年根据标准化战略制定年度发展计划,并围绕其开展工作。可以说,该战略对加拿大的标准化工作乃至整个质量检验检疫体系的运作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严格的全方位计量监管
加拿大对测量装置和计量器具的检定分为初检、周期性检查、强制性复检、净量检测和商场检测计划。除《度量衡法》规定的免检仪器外,对那些用于商业的度量衡设备要求必须经过定型鉴定,在被出售之前,应由度量衡检定员进行初次检定。设备应在由度量衡规程或部级指标要求的误差范围内运行。需要安装的设备在检查进行前应现场检定。其他设备应在交付顾客前,在零售商和生产商所在地进行检查。在电气和气体测试计量器具被投入商业使用前,计量器具必须按照计量器具检定规程进行检定。检定的目的是要确保即将使用的计量器具遵守形式鉴定,正常执行功能,具备可接受的计量性能;为保证电气、天然气计量器具准确性,要在计量器具停止使用再重新工作,及正常使用器具的使用寿命中,通过全覆盖检查或者抽样检查的方式以周期性间隔执行再检定,该间隔制定要使计量器具的误差不会超过法定概率;零售石油、批发石油、乳品、食品零售、钓鱼、日志记录、采矿、谷物和田间作物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测量仪器每隔一段时间就要接受强制性复检;为保证提供给消费者的商品符合商家所声明的量以及符合《度量衡法案》及其法规规定的净度,要对部分产品进行净量检测,例如在柜台销售的肉类、大部分散装零散产品等;市场监控计划则是为了监控行业遵守法律的情况,并分析对商业贸易中的测量装置进行检定的效果,此计划允许加拿大计量局全面评估市场在精确性和公平性方面的状况,发现问题并采取适当措施,为提升企业和消费者的信心而在市场中作为一个独立的存在。
此外,自1986年实施电气和天燃气称重和计量装置检查的认可计划起,加拿大逐步构建起计量授权体系(ASDM),以增强计量监管的能力。在该体系下,加拿大计量局可以向相关机构授权,使之在授权范围内活动。现行的ASDM包括关于电能和燃气称重及计量装置检查的认可计划、对美国称重装置和燃油加油机的型式批准承认、依照《电能和燃气检查法》对校准和再检定的标准以及测量装置和试验设备的官方授权、对称重和计量机构在下游石油部门进行的注册登记认可计划。
强化食品检验检疫的风险管理
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是加拿大质量检验检疫监管的法定基础,尤其是在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卫生部和加拿大食品检验署均设有专门机构或部门进行风险概念描述和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就是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实行不同的管理制度。一是企业许可制度。由加拿大食品检验署对高风险产品生产企业实行严格的评审和前置性许可制度,尤其是对由加拿大联邦注册的肉类等动物性食品加工企业的许可,餐馆、零售商等食品消费、销售的终端环节,经营者必须向当地政府相关食品监管部门申领许可证后,才能开业。二是标签管理制度。要求所有预包装食品都要有标签。对高风险产品,其标签必须经过注册才能上市。加拿大政府对肉类、家禽、加工蔬菜和加工水果这4类高风险产品实行标签注册制度。生产加工或者进口上述产品的企业,在生产加工或者进口前需将产品标签等相关资料提交加拿大食品检验部门。该局对提交的产品标签、产品配方和制备方法进行审查。同意注册的,直接在申请表上签名、填写注册号。三是驻厂检查员制度。对生产加工高风险产品的大型生产加工企业,政府部门派专职人员进驻企业进行监督检查。该制度将监管人员的职责与产品安全责任统一起来,使食品监管更为有效、责任更为明确。四是多种检测手段并行。加拿大的食品抽检分为监测性抽检、定向性抽检、验证性抽检、专项或飞行抽检、突击性抽检和执法性抽检等6种,针对不同方面对产品进行检测。五是食品召回制度。在加拿大食品检验署设立国家级食品安全和召回办公室,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召回发布。加拿大食品召回分为责令召回和主动召回。当企业不配合或无法找到生产企业时,由农业部长签字,可实施责令召回。按照及时、恰当、一致、彻底的原则,加拿大食品检验署将食品召回分为三级,召回级别的确定基于对卫生部风险评估报告以及易感人群、媒体关注程度、以往经验等因素的综合考虑,通过对积累数据的分析来评估风险危害程度,以此作出科学合理的召回决定。食品召回的程序是风险出现、情况调查、实验室分析、风险评估、作出决定、召回实施、召回有效性确认和跟踪随访。
推广食品安全监管的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体系
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HACCP),指对食品安全的重要危害加以识别、评估以及控制的体系,是目前世界上最有权威的食品安全质量保护体系。加拿大一直注重HACCP的推广,要求高风险产品生产企业按照良好生产规范组织生产活动,并在部分种类产品的生产企业中强制推行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制度。目前,已有超过90%的此类企业获得认证。加拿大食品检验局还将已经通过HACCP体系认证的企业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告,以鼓励生产企业实施该体系。同时,加拿大制定了多项监测计划,保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一是食品安全促进计划(FSEP),针对加拿大农业食品领域超过2000家注册企业而设计推广。二是全国化学品残留抽检计划(NCRMP),通过收集抽检数据和统计分析,对长期潜在危险进行评估,对残留物趋势进行预测,对违反加拿大残留标准的来源进行甄别等。三是全国微生物监控计划(NMMP),检测范围包括病原体、卫生指标、商业无菌性等。以病原体为例,加拿大政府对肉类产品参照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的大肠杆菌和沙门氏菌操作限量标准进行检验,每年取一组样品。四是食品物流的溯源追踪。为加拿大境内的禽类和牲畜佩戴电子标志,扫描后录入电脑。
加拿大食品检验署对各实验室实施严格的生物安全分级管理,建立了全国联网的检验报告录入、查询系统,能快速进行样品来源追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