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污染,保护环境,完善酒类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我部决定修订发布《酒类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国环规科技〔2017〕1号)要求,现就该征求意见稿征求你单位意见,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9年9月26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部,逾期未反馈的按无意见处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周羽化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苑大羊坊8号
邮政编码:100021
电话:(010)84934068
传真:(010)84921403
电子邮箱:zhouyh@craes.org.cn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洪宇宁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话:(010)66556869
传真:(010)66556262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酒类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3.《酒类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9年8月26日
(此件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