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生态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我部决定制定《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吸收法(征求意见稿)》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提供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于2019年10月8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部,逾期未反馈将按无意见处理。
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意见征集”栏目(http://www.mee.gov.cn/hdjl/yjzj/zjyj/)检索下载查阅。
联系人:生态环境监测司顾闫悦
电话:(010)66556972
传真:(010)66556824
邮箱:zhiguan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邮编100035)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吸收法(征求意见稿)
3.《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吸收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紫外吸收法(征求意见稿)
5.《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紫外吸收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9年8月30日
(此件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