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617-2011 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导则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保护环境,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规范企业信息公开行为,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企业环境报告书的框架结构、编制原则、工作程序、编制内容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环境报告书的编制。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标准类别 | 国家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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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颁发部门 | 环境保护部 |
发布日期 | 2011-06-24 |
实施日期 | 2011-10-01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