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651-2013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规范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促进矿区生态环境保护,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矿产资源勘查与采选过程中,排土场、露天采场、尾矿库、矿区专用道路、矿山工业场地、沉陷区、矸石场、矿山污染场地等矿区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指导性技术要求。
标准类别 | 国家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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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颁发部门 | 环境保护部 |
发布日期 | 2013-07-23 |
实施日期 | 2013-07-23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