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T 417-2007 环境信息分类与代码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障环境信息处理和交换工作有序开展,统一环境信息分类与编码要求,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对环境管理、环境科学、环境技术、环境保护产业等与环境保护相关的信息进行分类并编写代码;本标准只规定环境信息分类的基本框架和代码。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的环境信息采集、交换、加工、使用以及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的管理工作。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标准类别 | 行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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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颁发部门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发布日期 | 2007-12-29 |
实施日期 |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