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562-2010 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催化还原法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范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建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火电厂选择性催化还原法烟气脱硝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和维护等应遵循的技术要求,可作为环境影响评价、工程设计与施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建成后运行与管理的技术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机组容量为200MW及以上火电厂燃煤、燃气、燃油锅炉同期建设或已建锅炉的烟气脱硝工程。机组容量200MW以下的燃煤、燃气、燃油锅炉及其他工业锅炉、炉窑,同期建设或已建锅炉的烟气脱硝工程时,可参照执行。本标准为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