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环境标准
HJ 1219-2021 环境空气和废气 吡啶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2022-03-03 15:29  浏览:413  下载:29
标准类别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即将实施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颁发部门 生态环境部
发布日期 2021-12-16
实施日期 2022-06-01
废止日期
  环境空气和废气 吡啶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和废气中吡啶的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和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吡啶的测定。
  
  当采集环境空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采样体积为 30 L,吸收液定容体积为 10 ml 时,方法检出限为 0.02 mg/m3,测定下限为 0.08 mg/m3;当采集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采样体积为 30 L,吸收液定容体积为 50 ml 时,方法检出限为 0.09 mg/m3,测定下限为 0.36 mg/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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