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T 267-2006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电凝聚处理设备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障污染治理设施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电凝聚处理设备的分类与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纺织印染、电镀、皮革染色、造纸等行业采用电凝聚方式处理废水的设备。
标准类别 | 行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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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颁发部门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发布日期 | 2006-07-28 |
实施日期 | 2006-09-15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