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T 234-2006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金属焊割气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电石法乙炔气的使用,降低金属焊割气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提倡企业使用丙烷作为一种经济合理、使用安全、无污染的工业燃气来替代传统的乙炔金属焊割气。 本标准对《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金属焊割气》(HBC 13-2002)进行了全面修改。本标准规定了金属焊割气环境标志产品的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具有金属焊接、切割、加热等功能的烃类气体或在其中使用添加剂的新型金属焊割气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本标准自2006年3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代替《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金属焊割气》(HBC 13-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