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453-2008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城市轨道交通(已废止)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内容、方法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地铁、轻轨等轮轨导向系统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轨、有轨电车、自动导轨、直线电机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参照本标准执行。本标准不适用于磁浮轨道交通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