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T 189-2006 清洁生产标准 钢铁行业(已废止)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保护环境,为钢铁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导向,制订本标准。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可用于钢铁联合企业和电炉钢厂(短流程)的清洁生产审核和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以及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
标准类别 | 行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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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颁发部门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发布日期 | 2006-07-03 |
实施日期 | 2006-10-01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