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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446-2008 清洁生产标准 煤炭采选业
2021-06-01 17:34  浏览:125  下载:25
标准类别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颁发部门 环境保护部
发布日期 2008-11-21
实施日期 2009-02-01
废止日期
  HJ 446-2008 清洁生产标准 煤炭采选业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保护环境,为煤炭采选业开展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导向,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在达到国家和地方环境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当前的行业技术、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煤炭采选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标准分为三级,一级代表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二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三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标准也将不断修订,一般每三到五年修订一次。本标准规定了煤炭采选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标准将清洁生产标准指标分为七类,即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资源能源利用指标、产品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末端处理前)、废物回收利用指标、矿山生态保护、环境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煤炭采选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以及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也适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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