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625-2011 抗虫转基因植物生态环境安全检测导则(试行)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履行《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评估和控制抗虫转基因植物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保护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抗虫转基因植物生态环境安全检测要求,规定了对非靶标生物影响、基因漂移、生态适应性和靶标生物对抗虫转基因植物产生抗性四项生态环境安全检测的步骤和内容,制定了相应的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通过表达抗虫蛋白而具有抗虫新性状的转基因植物生态环境安全检测。本标准为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