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92-2015 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评价我国生态环境状况及变化趋势,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指标体系和各指标计算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县域、省域和生态区的生态环境状况及变化趋势评价,生态区包括生态功能区、城市/城市群和自然保护区。本标准于2006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标准类别 | 国家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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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颁发部门 | 环境保护部 |
发布日期 | 2015-03-13 |
实施日期 | 2015-03-13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