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6487.10-2005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五金电器(已废止)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止境外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规范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审查许可,控制由于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五金电器造成的环境污染,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进口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系列控制标准之一,适用于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中有关废五金电器的进口管理。
标准类别 | 国家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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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已经废止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颁发部门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日期 | 2005-12-14 |
实施日期 | 2006-02-01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