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T 23-1998 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近地表处置设施的选址
本标准规定了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近地表处置设施的选址目标,选址方法,选址过程的管理选址准则和选址过程中需要收集的数据或资料。
本标准规定了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近地表处置设施的选址目标,选址方法,选址过程的管理选址准则和选址过程中需要收集的数据或资料。
本标准适用于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近地表处置设施的选址。本标准不适用于铀水冶尾矿处置场的选址,也不适用于对免管废物进行处置的填埋设施的选址。
标准类别 | 其它国内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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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颁发部门 | 国家环境保护局 |
发布日期 | 1998-01-08 |
实施日期 | 1998-07-01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