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标准
GBZ 25-2014 职业性尘肺病的病理诊断
2021-04-14 08:48  浏览:121  下载:67
标准类别 行业标准
标准状态 状态未知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颁发部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4-10-13
实施日期 2015-03-01
废止日期 暂无
GBZ 25-2014 职业性尘肺病的病理诊断
本标准代替GBZ 25-2002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尘肺病(以下简称尘肺病)的病理诊断原则及病理分期。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颁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规定的各种尘肺病的病理诊断。本标准仅适用于尸体解剖和外科肺叶切除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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