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描述了动物产品(肉、乳)中骆驼源性成分的实时荧光PCR检测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鲜肉、鲜乳、加工肉制品、加工乳制品中骆驼源性成分的定性检测。
本文件规定了鲜肉与加工肉制品的检出限为0.1 %(质量分数);鲜乳与加工乳制品的检出限为5 %(质量分数)。
标准文本来自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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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 | 行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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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即将废止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颁发部门 |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0-10-20 |
实施日期 | 2020-11-20 |
废止日期 | 暂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