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6487.3-2017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木、木制品废料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控制由于进口可用作原料的木、木制品废料造成的环境污染,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进口木废料的环境保护控制要求。
标准类别 | 国家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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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已经废止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颁发部门 | 环境保护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日期 | 2017-12-29 |
实施日期 | 2018-03-01 |
废止日期 | 2021-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