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2311-2021 农产品生产主体追溯管理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农产品种植、养殖生产主体追溯体系建立与实施的原则、基本要求、管理要求、追溯信息的记录要点及实施追溯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种植和养殖的个人、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企业等不同规模和提供不同食用农产品的组织。水产品生产参照养殖业执行。
标准类别 | 地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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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颁发部门 |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1-02-03 |
实施日期 | 2021-03-05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