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 939-2006 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工业现有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
本标准规定了江苏省化学工业企业重点控制的25种水污染物排放的最高浓度限值,本标准中未作规定的内容和要求,仍执行国家相应标准。
DB32 939-2006 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9-10-15 00:00 浏览:128 下载:32
标准类别 | 地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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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状态未知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颁发部门 | 暂无 |
发布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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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