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基础标准
DB34/ 3527-2019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9-08-17 00:00  浏览:202  下载:95
标准类别 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颁发部门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9-12-25
实施日期 2020-01-01
废止日期
DB34/ 3527-2019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不含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实施与监督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500m2/d以下规模(不含)的现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水污染物排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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