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085-202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酒、饮料制造
本标准规定了酒、饮料制造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酒、饮料制造排污单位对其排放的水、气污染物,噪声以及对其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开展监测。
自备火力发电机组(厂)、配套动力锅炉的自行监测要求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HJ 820)执行。
标准类别 | 国家标准 |
---|---|
标准状态 | 即将实施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颁发部门 | 生态环境部 |
发布日期 | 2020-01-06 |
实施日期 | 2020-04-01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