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2/ 1422-2019 汞及其化合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汞及其化合物工业企业大气和水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汞及其化合物工业企业大气和水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汞及其化合物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
标准类别 | 地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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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颁发部门 |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
发布日期 | 2019-08-01 |
实施日期 | 2020-01-01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