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37823-2019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制药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制药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也适用于供药物生产的医药中间体企业及其生产设施,以及药物研发机构及其实验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相关公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等三项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2019年 第18号)
相关公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等三项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2019年 第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