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标准
GB 2763-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2019-09-06 11:15  浏览:179  下载:29
标准类别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已经废止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颁发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发布日期 2014-03-20
实施日期 2014-08-01
废止日期
GB 2763-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本标准按照GB/T1.1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2763-2012
 
  与GB2763-2012的区别为:
 
  ——对原标准中苯菌灵、氟虫腈和烯啶虫胺3种农药残留物定义、2甲4氯(钠)等9种农药每日允许摄入量等信息进行了核实修订;
 
  ——增加了胺鲜酯等65种农药名称;
 
  ——增加了1357项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增加15项检测方法标准,删除1项检测方法标准;
 
  ——对资料性附录A进行了修订,细化了食品类别及测定部位,增加了小黑麦等66种食品名称。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2,4-滴等387种农药3650项最大残留限量。
 
  本标准适用于与限量相关的食品。
 
  食品类别及测定部位(资料性附录A)用于界定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用范围,仅适用于本标准。如某种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应用于某一食品类别时,在该食品类别下的所有食品均适用,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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