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代替GB2757—1981《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及第1号、第2号修改单。
本标准与GB2757—198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名称;
——修改了氰化物的限量指标;
——取消了锰的限量指标;
——增加了标签标识的要求。
本标准4.2~4.4于2013年8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蒸馏酒及其配制酒。
标准类别 | 国家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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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颁发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
发布日期 | 2012-08-06 |
实施日期 | 2013-02-01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