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5/T 1725-2017 环境损害鉴定评估通用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术语和定义、工作原则、通用程序、准备、勘查、鉴定及评估的方法和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术语和定义、工作原则、通用程序、准备、勘查、鉴定及评估的方法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因污染环境或破坏生态行为(包括突发环境事件)导致人身、财产、生态环境损害、应急处置费用和其他事务性费用的鉴定评估。
本标准不适用于因核与辐射所致环境损害的鉴定评估。
标准类别 | 地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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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颁发部门 |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发布日期 | 2017-12-25 |
实施日期 | 2018-03-25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