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环境标准
GBZ/T 300.18-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8部分:汞及其化合物
2019-06-07 00:00  浏览:98  下载:27
标准类别 其它国内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颁发部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7-11-09
实施日期 2018-05-01
废止日期
GBZ/T 300.18-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8部分:汞及其化合物
本标准代替GBZ/T 160.14-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汞及其化合物
GBZ/T 300的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空气中汞和氯化汞的溶液吸收-原子荧光光谱法、冷原子吸收光谱法和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本部分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汞及其化合物(包括汞蒸气和氯化汞等)浓度的检测。
相关公告:关于发布《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部分:总则》等96项推荐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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