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MACP 0001 S-2017 芝麻调和油
本标准规定了芝麻调和油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规定了芝麻调和油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大豆油为主要原料,以芝麻油(含量不低于30%)为辅料,经过调配、灌装后而成的食用植物油。
标准类别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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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颁发部门 | 上海三添食品有限公司 |
发布日期 | 2017-03-22 |
实施日期 | 2017-03-22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