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T300.18-2017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第18部分:汞及其化合物
本标准代替GBZ/T160.14-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汞及其化合物
GBZ/T300的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空气中汞和氯化汞的溶液吸收-原子荧光光谱法、冷原子吸收光谱法和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本部分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汞及其化合物(包括汞蒸气和氯化汞等)浓度的检测。
标准类别 | 国家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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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颁发部门 |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17-11-09 |
实施日期 | 2018-05-01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