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S45/ 021-2015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干米粉
本标准代替DB45/T 582-2009 干米粉
本标准于2018-6-10被DBS45/ 051-2018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干米粉代替
作废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调制水牛乳》等8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公告 2018年第1号
本标准规定了干米粉的术语和定义、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大米为原料,经浸泡、磨浆(粉碎)、熟化、成型、干燥、包装等生产工艺加工形成各种形状的米粉干制品。
本标准不适用于即食干米粉。
相关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发布《火麻仁》等7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公告 (2015年第2号)
DBS45/ 021-2015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干米粉
2019-05-03 00:00 浏览:106 下载:37
标准类别 | 地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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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已经废止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颁发部门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15-02-26 |
实施日期 | 2015-09-01 |
废止日期 | 2018-0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