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1/ 941-2014 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本标准规定了火电、水泥、炼焦、钢铁、有色等行业,以及燃煤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监测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火电、水泥、炼焦、钢铁、有色等行业,以及燃煤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监测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关中地区现有火电、水泥、炼焦、钢铁、有色和在用燃煤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火电、水泥、炼焦、钢铁、有色、燃煤锅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标准类别 | 地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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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颁发部门 |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发布日期 | 2014-11-24 |
实施日期 | 2015-01-01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