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654-2013 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规范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性能和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以下简称监测系统)的组成、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和检测方法。
标准类别 | 国家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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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颁发部门 | 环境保护部 |
发布日期 | 2013-07-30 |
实施日期 | 2013-08-01 |
废止日期 |